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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:2009-10-27 点击:
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后,应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。倘若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,应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说明理由,否则,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。超过报到期达3个月者,按国家规定取消其就业资格。